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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安田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在新区的MIOS蜜泑亲子游泳馆,给孩子办了一张游泳卡,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田女士与游泳馆协商后退费,没想到退费时遇到问题。

“今年2月15日,我在MIOS蜜泑亲子游泳馆付11400元,给孩子报了100节游泳课。商量退费前,孩子学了18节课,剩余82节课,按照每节课114元,我应该收到9348元退费。”田女士告诉记者,商家刚开始承诺退费,8月16日孩子学完最后一次课,他们态度强硬表示不退费,“现在店家要给我按照单价338元一次退费,就是18节课共计6084元,给我只退5316元!”

针对此事,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前往延安新区MIOS蜜泑亲子游泳馆了解情况,自称常姓店长的工作人员表示:田女士按照报100节课优惠的价格计算一节课的价格不合适。本店给她还赠送了课程,不能将赠送的课程也算进总计费用中进行扣除。“咱们店是有合理的退费标准,不是我说退多少就退多少。”田女士目前已将此事投诉至相关部门。

对于MIOS蜜泑亲子游泳馆关于退费的说法,田女士表示,自己从未参与店方打折送课程等一切优惠活动,自己不认同店方解释。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田女士在游冰馆报了100节课,付了11400元,倘若田女士所办游泳卡并非特价卡、活动卡,且双方无特别约定,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双方约定的单价为114元则是合法有效的,游泳馆就按单价114元结算。

赵律师建议,游泳馆尽量和田女士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田女士可选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由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马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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