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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鲁甸县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绿色发展大文章,坚持生态优先,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做好“护绿、增绿、活绿”文章,努力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结合实际,建立党政一把手任县级总林长的双林长工作机制和覆盖全域的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围绕林长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察、考核评价等6项制度,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保障三级林长体系规范长效运行,真正把管建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实现山有人巡、林有人管、草有人护、责有人担。截至目前,县级总林长及林长共15人,划分县级林长责任区13个;乡级总林长及林长134人,划分责任区92个;村级林长92人,划分责任区92个;共有生态管护员1880人,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鲁甸县辖13个乡(镇、街道)103个村(社区),森林面积58216.05公顷,草原面积14.43万亩、湿地面积2204.1亩,有1个县级自然保护点。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自然环境孕育了极为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有黑颈鹤、穿山甲、豹、黑颈长尾雉、白鹤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1种。当地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湿地保护率等4项约束性指标,围绕生态资源保护、森林草原生态修复、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草原领域改革、绿色产业发展、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主要目标任务,制定了《鲁甸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形成了以林长为主导,部门内上传下达、部门间左右联动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实现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从林草部门唱“独角戏”到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的重大改变。
坚持生态优先,做好“增绿”文章。鲁甸县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覆盖度为基础,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不断拓展林草空间、提升造林成效。2019年以来,鲁甸县率先推行“绿美行动”,累计植树2217.24万株,完成森林抚育3.5万亩,实施天然林保护1.6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2.78万亩,退耕还林13.95万亩,新增造林17.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9.15%。2022年8月11日,鲁甸县获得云南省“美丽县城”的荣誉称号。
此外,鲁甸县持续做好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草产业发展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垦、非法征(占)用、破坏森林草原等违法行为,确保“林草湿”资源得到切实管护。2022年,鲁甸县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1起,办结31起,处罚26人,恢复林地2.69196公顷。(昭通新闻网通讯员李娇/文 丁世新 周振兴 黄国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