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毕红卫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共收到来电145个,其中毕红卫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40个。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第一时间转有关单位办理。截至目前,144件受理事项已办结,需进一步处理的1件。
1.临淄区市民咨询: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能否参加淄博市今年的教师招聘考试。
(资料图)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招聘的教师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如果诉求人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符合教师招聘报名要求,就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张店区市民咨询:淄博市中心医院门诊能否报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具体标准和报销手续。
市医保局回复:淄博市自2023年1月起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职工门诊统筹定点范围由基层医疗机构扩大到二、三级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首先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签约方式有线下和线上两种。线下,可以带着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线上,可以通过“淄博医保”的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办理。签约之后,可以在签约机构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淄博市中心医院是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相关情况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其表示满意。
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父亲2022年12月底因为新冠肺炎重症在市中心医院东院住院33天,出院后了解到政策规定个人自负部分国家可以承担,现医院答复已经将资料统一上报了,但是卫健委一直未回复,要求协调尽快报销。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诉求人父亲于2022年12月底在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呼吸内科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查,市中心医院未将患者相关新冠病毒感染信息报送我委。我委组织市中心医院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解释,对造成的不便表示抱歉,并已积极协调处理诉求人父亲的新冠病毒感染报销,后续会与诉求人及时沟通处理进程,向其答复办理结果。经沟通解释后诉求人表示理解。
4.博山区市民反映:其2016年与淄博市第一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其事业编考试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但是医院一直拒绝提供,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医院提供其劳动合同。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诉求人诉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沟通,可到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其劳动合同,其表示满意。
5.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一名省属驻淄高校教师,考虑到落户淄博子女教育问题,要求尽快推动大学城优质教学资源与张店融合提升;其在大学城购买的房子一直未能入住,要求尽快推动学校的商品房建设,方便驻淄教职工在淄博安家落户。
市教育局回复: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导市属优质教育资源与大学城区域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融合办学,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强化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等措施,推动大学城区域教育教学资源的进一步提升、优化;教师宿舍建设涉及学校规划调整和土地手续办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正与学校一起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解除老师后顾之忧。
6.临淄区市民反映:其母亲是1984年参加工作的第一批乡村幼儿教师,但是退休待遇很低,建议老幼儿教师按工作年限领取退休金,提高退休待遇。
市教育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母亲退休前是金山镇边河幼儿园民办代课教师,金山镇政府为其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一直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7)教计字165号)《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原临时性用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121号)有关规定,因诉求人母亲在从事民办代课教师之后未取得国家教师编制,也未直接被机关事业单位转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故从事民办代课教师期间的工作年限不能认定为连续工龄,也就无法补缴1995年1月1日前从事民办代课教师期间的职工养老保险。
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母亲2010年10月住院做眼部手术,当时没办理出院结算,今年住院时医院告知需要办理出院结算后才能住院,但是之前住院费用不予报销,要求协调职能部门报销。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母亲于2010年11月19至11月23日在市中心医院眼科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为1633.14元,住院期间未交押金也未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未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诉求人母亲2010年参加的险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根据《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暂行办法》(淄政发﹝2013﹞33号),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余基金留存各区县,由区县按政策规定确定支出项目。诉求人母亲因自身原因长时间未结清住院费用,导致未进行新农合报销,目前,原新农合基金撤并时间久远,已无基金池可列支该项费用。市卫生健康委已查阅诉求人母亲2010年11月19至11月23日住院期间费用明细,并与诉求人联系,告知其有关政策及办理情况,诉求人表示理解。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做好与诉求人的沟通工作。
8.临淄区市民反映:其孩子3月23日到临淄区人民医院就诊,心电图显示心率过快,安排到急诊做了静脉注射后孩子身体不适开始抢救,20分钟后去世,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鉴定,要求督促尽快出具鉴定结果。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患者去世后,3月23日下午,临淄区人民医院联系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报告纠纷相关事项,患方提出尸检,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及时联系患方家属明确患方主张后,联系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委托进行尸检,该鉴定中心受理尸检鉴定。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及时告知尸检相关流程及要求,同时告知患方尸体进行冷冻处理,预约3月29日(星期三)进行尸检。3月27日上午,鉴定中心来电,通知患方家属进行尸体解冻,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联系患方家属时,患方提出拒绝尸检,尸检未进行。
3月27日,临淄区卫生健康局积极组织院方和患方进行协调、沟通,安抚患者家属,已经与患方达成一致,临淄区人民医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待鉴定意见作出,明确责任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月27日,临淄区卫健局已向淄博市医学会提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5月9日已经出具鉴定结果,目前医患双方正在就具体细节进行协商。
9.高新区市民反映:其在济南山大医院做了腰椎手术,咨询在医院报销完毕后,能否在齐惠保继续报销。
市医保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因腰椎疾病在济南山大医院住院做手术,此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约15000元,后又在淄博高新田氏骨伤医院再次治疗后个人负担约2000元,两次住院个人负担费用合计暂未达到齐惠保年度免赔额2万元,暂无法报销。工作人员已向诉求人解释了齐惠保相关条款,并表示后续有关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咨询,其表示满意。
1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为泰星大酒店退休职工,2019年退休,因在单位工作不满5年,不符合发放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的条件,要求核实是否合理。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条第三款“2022年10月31日前退休,应享受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未享受的,且所在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注解或吊销营业执照的,经个人申请,自审批后次月起享受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待遇,不溯及既往”。经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泰星大酒店已被吊销,按照最新规定,企业破产的已不再符合发放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的条件,应按照自审批后每月领取1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费落实。5月8日,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详细解答了有关政策,并告知关于申请、发放独生子女奖励扶助费办理流程,可咨询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电话2865615),诉求人表示满意。
11.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齐泰社区业主,其孩子2017年2月出生,咨询今年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以及如何报名。
市教育局回复: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段入学报名已实现“一网通办”。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不需要现场提供资料。信息核验未通过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区内户口学生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区外户口学生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今年8月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的张店区由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今年义务教育段入学报名预计从7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和流程请关注“张店教育”公众号。
1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张店区明博新城小区1期业主,买房时甲方承诺划片上海路小学、柳泉路中学,其入住时间已近5年,家里两个孩子分别要上初中和小学,但是咨询张店区教育局时答复其不符合两所学校入学报名条件,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解决孩子入学问题。
市教育局回复: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尚未发布,以当年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根据《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
(1)“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
(2)“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2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
(3)若为区外户口,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此居民已在明博新城购买住房,若为张店户籍则参照第1条或第2条执行,若为区外户口则参照第3条执行。
13.经开区市民反映:其是一名慢性病患者,目前只能签约一家医院,给慢性病患者转诊就医报销造成极大不便,求助协调能同时签约两家医院。
市医保局回复:淄博市门诊慢特病实行签约服务、定点管理,社区门诊、二级以上医院可各选一家,职工医保还可签约一家药店。为进一步方便慢特病患者就医报销,淄博市规定签约定点机构可随时办理改签,次月生效。相关政策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并告知其具体操作办法,诉求人就医不便问题已经解决,并表示满意。
14.桓台县市民反映:其从桓台县人民医院转到了桓台县中医院,调岗后工资、奖金等待遇和其他职工差距较大,要求协调单位提高其工资待遇。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诉求人2014年从桓台县医院调入桓台县中医院后,分别在心内科、影像科转科工作,工作待遇执行临时固定工资,因其不能胜任临床工作,所以一直未按照正式职工工资待遇发放,2021年桓台县中医院组织竞聘上岗,诉求人未竞聘成功,是桓台县中医院下岗职工。疫情期间,在预检分诊执勤,疫情结束后,其目前在导医台工作。桓台县中医院安排医院分管领导与诉求人进行详细解释,其表示理解和满意。
15.张店区市民反映:最近淄博烧烤火出圈,其外地朋友来游玩时发现市区没有排球活动场地,认为不利于全民健身,希望协调增设并明确建设时间及开放场地。
市体育局回复:目前张店区银领国际球馆、翡翠园公园球馆、市体育中心综合馆二楼(气排球)、张店二中、张店三中、齐德学校、张店十二中等排球场地已分时段对市民开放,同时,张店区将利用现有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兼顾排球活动开展,并明确开放的时间。今后,将在体育场地建设中,增加排球场地建设规划,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16.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周村区实验学校附设幼儿园的合同制老师,从2022年底至今只发放了12月、1月的工资,共计1000元左右,现生活困难,要求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市教育局回复:经了解,由于受疫情影响,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大幅减少,资金周转困难,从而造成教师工资发放不及时。经各方努力,所欠工资已于4月28日全部发放到位。
17.周村区市民反映:其家属上世纪70年代由于计划生育手术造成了终身的尿路感染和肠胀气,丧失了劳动能力,要求发放生活补助费。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经核实,诉求人妻子于2020年肾功能衰竭去世,认为与节育手术后并发症有关系,曾于2021年6月向周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经技术专家鉴定小组鉴定为“不能定为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鉴定结论于2021年10月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诉求人,因此不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范围。
18.张店区市民反映:现淄博市没有室外的排球场地,希望增设以满足市民锻炼需求。
市体育局回复:目前张店区银领国际球馆、翡翠园公园球馆、市体育中心综合馆二楼(气排球)、张店二中、张店三中、齐德学校、张店十二中等排球场地已分时段对市民开放,同时,张店区将利用现有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兼顾排球活动开展,并明确开放的时间。今后,将在体育场地建设中,增加排球场地建设规划,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19.经开区市民反映:其孩子为经开区沣水镇第三小学四年级一班的学生,2021年1月8日被班主任老师打伤耳朵,造成听力减退,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协调治疗耳朵。
市教育局回复:经调查,2021年1月11日上午,诉求人到沣水镇第三小学反映:1月8日下午班主任老师在办公室体罚其孩子,导致其孩子右耳出现听力减退情况。学校得知后,立即陪同其孩子到淄博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初步诊断为咽鼓管疾病和鼻炎;诉求人孩子也分别于1月18日、25日和3月15日先后3次到淄博市中心医院进行听力检测,前两次检测结果右耳听力正常,第3次检测结果为右耳听力正常、左耳听力减退。期间,经开区教育部门、沣水镇积极进行调解,因协商未果,诉求人于3月12日到沣水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通过对在场教师、学生(未成年人家长陪同)、淄博市中心医院检测医生等人员进行调查后,均无证据证明班主任老师有打人事实。4月9日,公安机关依据调查作出没有违法事实情形的处理结果。下一步,经开区教育部门将持续关注诉求人孩子身心健康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诉求人提供法律援助。
20.文昌湖区市民反映:其家里有位老人因帕金森办理了慢性病,效果比较好的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没有纳入医保范围,要求核实能否将其纳入报销范围。
市医保局回复:通过查询最新医保报销目录,普拉克索(缓释控释剂型)已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属于医保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为20%。相关政策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其表示满意。
21.高新区市民反映:2022年1月至7月高新区幼儿园保教费补助一直未发放,要求核实原因并尽快发放。
市教育局回复:因受疫情、减税等因素叠加影响,高新区财政资金紧张,造成2022年度的学前补贴延时拨付。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在积极协调区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稳步推进学前补贴发放。
2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对象因癫痫病办理了慢性病,前期在张店区医院住院购买左乙拉西坦片可以报销,去年转到市中心医院后,医院告知此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咨询是否合理。
市医保局回复:经联系市中心医院,该院反馈左乙拉西坦片是治疗癫痫用药,可以报销。市中心医院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解决了相关问题,其表示满意。
23.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市体育中心门球场地何时能整修完毕使用;建议恢复使用后加强管理,确保专场专用,避免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损坏场地。
市体育局回复:体育中心室外门球场地已建成并使用了十余年,由于到此健身休闲的人群数量较大,同时场地又是开放型的,前期也确实经常有非门球活动人员在场地上健身,加之使用年限较长,四片场地地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今年年初,市体育中心已将门球场维修改造列为专项计划报送上级,并已获得批准,目前门球场已完成了地面整修和围网安装工作,预计5月上旬前整个工程完工,最晚5月15日即可恢复开放。本次门球场的升级改造,不仅考虑了建设高质量的规范场地,同时从便于日常管理出发增加了场地围网。今后,体育中心将加强对包括门球场在内的各类健身场地日常保养维护和开放管理,确保专场专用,以标准、舒适的场地环境,为广大门球健身爱好者提供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进一步激发门球运动发展活力。
24.张店区市民咨询:其职工医保参保地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咨询医保异地转移后能否享受慢病补贴。
市医保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为哈尔滨市退休职工,现长期在淄博居住,已在参保地办理门诊慢性病备案签约,鉴定的慢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为国家开通的门诊慢性病跨省联网结算的病种。诉求人目前尚未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已告知其咨询参保地办理备案之后,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可在淄博市已开通跨省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相关慢性病费用可直接结算。
2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22年12月感染了新冠病毒,咨询是否可以继续接种新冠疫苗,需要间隔多久。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结合新冠病毒疫苗保护效果和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形势,如果此前疫情中已感染,但在感染前尚未接种的3岁以上人群,需要在感染3个月后完成2剂次基础免疫;如果感染前已接种1剂次疫苗,需要在感染3个月后再接种1剂次,完成基础免疫。如果此前疫情中未感染,但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则需要继续完成后续剂次的疫苗接种。包括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以及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其中,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其它时间间隔要求不变。
26.临淄区市民反映:其1982年开始从事幼儿教师工作,退休时无法领取1982-2000年期间的教龄补贴,其他转岗的同事却符合领取条件,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发放教龄补贴。
市教育局回复:经核实,诉求人退休前是金山镇边河幼儿园民办代课教师,金山镇政府为其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目前,诉求人已退休并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领取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的条件。
根据《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人发〔2014〕1号),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的发放范围是: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山东省教育厅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有关问题解答》中对“未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界定:即国家没有给予其退休待遇。曾被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录用,已经或可以由所在单位和集体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可以领取退休金、养老金或发放补贴的(不含新农保和农村低保),不进行调查摸底。因2014年金山镇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人员认定时,诉求人是金山镇边河幼儿园民办代课教师,且金山镇政府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所以未纳入发放民办代课教师补助行列。
27.博山区市民反映:根据政策规定,2024年开始个人医保账户金额会大幅度减少并用于门诊统筹,年初还需集中缴纳大病保险、护理金、齐惠保等保费,会造成较大的负担,要求部门尽快协调解决该问题并要求核实淄博市有何相关的应对措施。
市医保局回复:2022年12月,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淄博市出台《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发〔2022〕12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二、三级医院发生的门诊费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50%,同步改革个人账户划入标准,2024年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改为按定额划入。为进一步做好改革后待遇保障,我市在政策制定中向退休人员倾斜,2024年起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将较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此外,山东省正在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将逐步统一基本医保、大额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相关政策,省医保局正在开展数据测算等准备工作,并计划根据测算情况统一调整全省大额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缴费标准。我市也将及时落实好省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相关情况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其表示满意。
28.经开区市民反映:其2023年2月从工厂退休,工厂答复不再发放一次性独生子女费,咨询是否合规。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2022年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根据省文件要求,从2022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奖励扶助,由各级财政统筹负责。这也就意味着,企业不再承担2022年11月1日以后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金,由政府来承担了。
今年,市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出台了淄博市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确认、资金发放和政策衔接等具体工作。2023年主要办理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个人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及时咨询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申报,2023年发放这部分群众的奖励扶助金。
诉求人属于2023年1月1日后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目前山东省正建设全省城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系统,明年将开展2023年度个人申报工作,借助系统操作,进一步简化申办流程,2024年会为诉求人发放奖励扶助金。对于部分2022年10月31日以前退休,但未享受奖励扶助的独生子女父母,也列入化解范围,具体由各区县根据文件规定予以妥善处理。
2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22年10月16日在淄博市中心医院住院,血小板减少内脏大出血抢救了20多个小时,其之前一直办理了慢性病,已经8年没犯病,这次犯病出院后办理慢性病时医院告知不属于慢性病无法办理,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办理;其今年因癌症在博山区第一医院住院,认为和上一次在淄博市中心医院不良救治有很大关系,投诉市中心医院血液一科工作人员态度差、没有医德,要求加强人员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此次住院不能办理慢病医保原因如下:“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为良性病,慢性病医保办理条件需出院后申请,且次月生效。而恶性肿瘤的慢病,根据病理结果,当日提交,次日生效。诉求人不能理解医保政策,产生不满情绪。诉求人既往诊断“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本次因“消化道出血”入院,血小板波动在(1—24)*10^~9/L,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存在胃肠镜检查禁忌症。首要治疗目标为原发病治疗,即提升血小板。经诊疗后,成功将患者血小板提升,消化道出血症状改善后出院,且近半年复查血常规未见明显异常。救治成功且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不良救治。
市中心医院对事件详细经过进行了调查,并组织科室人员讨论分析,要求血液内科一病区全体医护人员要引以为戒,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沟通技巧,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会议制定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医患、医护沟通,对患者病情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对患者及家属加强关心照顾,尤其对特殊人群重点关注。(2)在完成医院规定的相关指标下,注意方式方法,及时和患者沟通说明,做好服务工作取得患者及家属理解。(3)加强出院患者随访,责任到人,更好的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及时做好健康宣教。
30.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桓台县居民,已在张店区祥瑞园小区购买一套二手房,前房主孩子已从祥瑞园小学毕业,要求核实会不会影响其孩子在祥瑞园小学入校就读。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张店户籍的学生(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只要满足上述入学条件,孩子就可划片入学,不会因前房主孩子的就学经历而影响诉求人的孩子入学。(具体以张店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31.桓台县市民反映:其于2022年9月20日到张北路桓台亮睛医院做白内障手术,至今一直看不清楚,4月25日去复查时医院告知镜片没有问题,是其眼底有问题,其认为该医院给其做手术存在问题,要求协调医院解决该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诉求人因“双眼视物不清1年” 于2022年9月20日来亮睛医院就诊,经检查诊断为“1.老年性白内障(双)2.老年性黄斑变性(右)3.玻璃体积血(左)”。拟行右眼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考虑患者右眼老年性黄斑变性,对术后视力恢复有影响,反复跟病人及家属交代病情及预后,病人同意行右眼白内障手术并按手印确认。手术成功,术后病人右眼视力0.2(术前0.15),病人自诉视力恢复不佳,4月25日经复查,亮睛医院手术并不存在问题,病人眼底问题也已在手术前进行过告知。
5月7日亮睛医院联系诉求人,建议病人再次复查,若病人对复查结果不满意,仍认为亮睛医院医疗过程存在违规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诉求人表示满意。
32.博山区市民反映:其4月24日在博山第一医院住院进行胃部切除手术,胃肠科全体医生护士特别负责,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第一医院医疗服务监管科工作人员立即就其表扬事项向党办、纪委、宣传科备案,同时反馈给胃肠外科负责人,该科室医护人员表示此为医护人员应尽的义务,对诉求人的认可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医疗服务监管科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反馈了医院医护人员对其诚挚的谢意,诉求人表示满意。医院将以此为服务契机,在树立医院榜样的同时,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33.临淄区市民反映:临淄区齐都体育场外的灯光太亮,但是场内的灯光太暗影响跑步,要求协调加强内部灯光照明。
市体育局回复:经核实齐都体育场因修建时间较长,灯光线路存在部分老化现象,场内北侧西侧照明灯灯管损坏。截止目前,已将老化线路修缮完毕。下一步将针对损坏灯具进行采购并更换,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灯光设施维修工作。
34.临淄区市民反映:其父亲胆囊已经摘除很多年,前期在社区查体时检查报告却显示胆囊大小、形态正常,认为医疗工作者极不负责任,要求查处。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在接到当事人反馈后,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进行核实。经核实造成问题的原因是:彩超检查流程是居民先将贴有姓名、身份证号码、体检编号的“体检卡”交给彩超工作人员,彩超工作人员按照体检卡顺序呼叫居民姓名后检查。因当时体检现场人员较多,在喊到当事人时,陈某某上检查床做了检查,彩超结果显示“胆囊息肉0.3*0.3”。在喊到陈某某检查时,当事人上检查床做了检查,结果显示“脂肪肝、肝囊肿、胆囊切除术后”,造成了当事人和陈某某的检查结果错换。4月23日下午,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当事人和陈某某进行了沟通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医务人员将彩超检查结果报告进行了修改,将正确的体检报告重新打印,送到其家中。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体检工作人员工作非常不认真,未严格执行人员信息查对制度,未能严格落实老年人健康查体通知中的要求。临淄区卫生健康局立即进行了处理:(1)针对反映问题责成临淄区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查明问题存在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到位。要求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重新梳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查体流程及重点环节,对参与查体医务人员进行再培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实每一位查体居民的身份信息,杜绝此类问题出现。(2)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责成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说明,并对主要负责人约谈,进行通报批评。对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长、彩超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上述相关责任人根据中心规章制度,给予责任追究或经济处罚。(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存在问题,立即召开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工作问题整改会,对老年人健康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再次培训,所有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做好体检结果质控,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处理完成后,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及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分别与诉求人及其父亲进行了沟通解释,诉求人表示理解,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3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需要长期服用盖胃平片,咨询过医保局此药品不在医保目录内,咨询能否将其列入医保报销范围。
市医保局回复: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盖胃平不在目录内。《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的权限在国家,地市没有调整的权限。相关政策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并建议其与临床医生沟通,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医保目录内药品,其表示满意。
36.外地市民反映:其是聊城户籍市民,现在尚文苑小区居住,要求核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否在张店区上幼儿园。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去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第一阶段招收具有张店户籍、在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居住的幼儿。此阶段报名结束后,剩余的学位将在第二阶段面向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开放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非张店户籍的幼儿可就近选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议您关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待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发布后,根据自己的情况报名入园。
37.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户籍在博山区,咨询有哪些免费的妊娠惠民检查项目。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在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方面创新突破,实现了妇幼健康10项优惠项目全免费,包括:
准备怀孕阶段(2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孕期阶段(7项):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无创产前基因筛查项目,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项目和介入性产前诊断项目。
35-64岁阶段(1项):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
38.临淄区市民反映:门诊慢特病报销起付线之前是累计计算,现在分别计算,负担较重,咨询解决办法。
市医保局回复: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之初,我市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合并计算每年1000元。2021年10月,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市统一起付线政策设置,慢性病与住院实行分别计算的办法,我市自2022年1月开始该按省局要求执行,省内其他地市也执行分开计算。
经与诉求人沟通,其认为在起付线分开计算的情况下,应适当降低慢性病起付线额度。对此,我局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在今后政策调整中充分考虑群众基金承受能力与群众需求,合理确定起付线标准。相关情况已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其表示满意。
39.高新区市民反映:高新区北营村体育场年久失修,地面损坏严重,且附近只有一处活动场地,求助部门协调尽快修复。
市体育局回复:经现场查看,北营社区篮球场地面层有少许裂纹,社区计划于年底前后对生活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时,一并对该篮球场地裂纹问题进行维修。该场地附近也有已建成的金信银都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华菁园小区篮球场等场地可正常使用。若诉求人觉得该场地不能满足其活动需要,可先就近选择附近场地活动,其表示满意。
40.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孩子今年上初中,划片至淄博第十八中学,咨询报名入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市教育局回复: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段入学报名已实现“一网通办”。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不需要现场提供资料。信息核验未通过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区内户口学生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区外户口学生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今年8月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的张店区由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请关注“张店教育”公众号。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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